2006年11月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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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举报电话法官跨省执行
宁波镇海法院一诺千金兑现判决
通讯员 李佳 戴盈盈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日前,在获知一名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在外省的家里出现时,宁波镇海区法院的执行人员连夜赶赴省外,在设伏地守候四五个小时,将被执行人成功地“请”进了法院。此案是镇海法院对自己承诺的实际兑现。该院承诺:申请执行人有确凿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即便被执行人在外省市,法院也会在一个月内优先执行;案件重大情况特殊的,立即派人赴外省市执行。
  10月19日晚6点,镇海法院的秦法官接到一位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在江苏的家里露脸。这是一个拖了一年多的执行积案,陈某因交通肇事欠被害人2万余元赔偿款,镇海法院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执行,但因陈某在外打工,当地法院一直没有找到他。机会稍纵即逝,法院当即连夜派人赴江苏执行。
  10月20日凌晨4点,江苏省常熟市环城公路一路口,一辆警车里的6双眼睛密切注视着一条巷子里驶向公路的轻型货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可知,陈某有一辆轻型货车,最近在常熟建材市场附近做垃圾运输生意。他把车停在建材市场附近的一条巷子里,每天凌晨5点左右开车出去做生意。执行人员赶在凌晨5点前在陈某出车必经的路口蹲点设伏。
  一等4个小时过去了,早晨8点,陈某仍未出现。执行人员决定改变行动方案,由一名非宁波籍的执行法官给陈某打电话,假称建材市场附近有垃圾要运,把陈某引出来。果然,陈某接到电话后便走出来协商生意,毫无防备地走进了执行人员的设伏地。
  陈某被司法拘留。当天,办案人员不断地对他进行说服教育。下午1点半,陈某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付清了赔偿款2.2万元。